接下来几天,是预备兵们的集训日。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这群新兵蛋子的挨揍日。

    温喻作为这个A区域小班的教官,他的教学方式十分粗暴简单,就是揍人。

    至于其他的理论知识,就让其他两个教官来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里面,所有人过得欲.生欲.死。

    啊,你问有没有人不满?

    拜托,这可是温喻来教的哇,就算温喻就在那里当自己是一个站桩,那也比其他班的强。

    而兰斯,他再次出名了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出名,不是因为他长得嫩还疑似关系户,而是因为他被点名成为了温喻的勤务兵。

    每次集训的时候,温喻喜欢拿兰斯上手演练。

    每次集训后,温喻喜欢拉着兰斯直接离开。

    这就导致了所有人,都以为兰斯是个被温喻“刁难”的小可怜——

    看见没有,人家连集训完毕之后,还要被迫去温喻的宿舍里面“伺候”温喻。

    更让人心生怜爱的是,这小可怜还完全不自知,每天乐呵呵的。

    集训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,这群预备兵被分组,并且告知,他们将会转移到真正的下城区,开始执行任务。

    兰斯跟黄毛、之前一起打问题的队友、还有另外两个人,总共五个人,分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小组分好之后,需要选出一个队长。

    本来按照正常流程,应该选兰斯作为队长的。

    谁叫兰斯的武力值最高。

    但是因为兰斯是温喻的勤务兵,再加上兰斯本人看上去太嫩了,根本就不服众,所以,五个人讨论来讨论去,最后选择了那个队友当队长。

    从“队友”荣升为“队长”的队长表示,自己一定会照顾好小弟的。

    特指在他们眼里“啥都不懂”的兰斯。

    兰斯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真的不是白痴啊。

    整个联邦按照穷富阶层划分为了上城区(富人区),中间过渡用的c42区,和下城区(贫民区)。